依據(jù)《民事訴訟法》的規(guī)定,證明和公司存在勞務關系的,由勞務人中提供舉證的責任。勞務人員可以提供書證、物證、證人證言等證據(jù),如勞務合同等,證明勞務關系成立。
怎么證明跟公司有勞務關系?證明勞務關系成立需要哪些證據(jù)?
1、在證明勞和公司存在勞務關系的,勞務人員就需要提供證據(jù)。
2、如勞務合同、其他物證、書證、證人證言等。
法律依據(jù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
第六十三條證據(jù)種類
證據(jù)包括:
(一)當事人的陳述;
(二)書證;
(三)物證;
(四)視聽資料;
(五)電子數(shù)據(jù);
(六)證人證言;
(七)鑒定意見;
(八)勘驗筆錄。證據(jù)必須查證屬實,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(jù)。
第六十四條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
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,有責任提供證據(jù)。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(jù),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(jù),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(j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