殘疾人不能主動解除婚姻關系嗎?
殘疾人可以解除婚姻關系。離婚與其中一方是否殘疾沒有關系,法律也沒有殘疾人不可以離婚這個說法。任何人都有離婚的自由。
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的,并且協商好了財產如何分割、子女由誰撫養(yǎng)達成離婚協議的,共同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(xù)即可;如果無法就上述問題達成共識的可以起訴離婚。
【法律依據】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,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,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
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應當進行調解;如果感情確已破裂,調解無效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調解無效的,應當準予離婚:
(一)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;
(二)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
(三)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;
(五)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蹤,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,雙方又分居滿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,應當準予離婚。
殘疾人不能自理有什么好辦法?
1.申請低保。家里有個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,不但自己不能勞動,無法取得勞動收入,還要一個人照料日常生活,也嚴重影響通過勞動取得收入。可以肯定,這類家庭會陷入貧困甚至赤貧之中,如果是家庭主要勞動力,情況會更糟。這樣的家庭,首先要申請低保,并且毫無疑問應該并且必須批準,并定為一類或二類高補貼標準低保對象中。具體是:完全無勞動能力,全額保障,即一類低保;如本人不是家庭主要勞動力,也可定為二類低保對象。低保不保障這些家庭,就無存在的必要了。要強調的是低保以全家人為單位,但要申請。
2.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,即困難殘疾人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,前者補貼生活,后者保障護理支出。兩項可都享受,也可單項享受。以殘疾程度為依據。目前,我所在地區(qū)兩項補貼標準均為100元/人.月。這兩項補貼只針對個人。
3.可申請臨時救助。臨時救助主要用于臨時xing、突發(fā)xing困難,重度殘疾人家庭可以申請。
4.可申請殘疾人輔助器材如輪椅等,也可申請殘疾人康復治療項目,通過治療減輕殘疾程度或方便生活,提高生活自理能力。要強調的是:各地執(zhí)行標準差別極大,應以當地標準為準。前三項由民政部門辦理,后一項由各級殘聯辦理。